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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将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有特定还款义务的主体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市达科技有限公司,并向所有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公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特此公告
借款人本金余额(单位:元)担保人及还款义务人1昆明香体玫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0,000,000.00陈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陈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陈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邹建民
标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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