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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不断扶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陆续出台,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虽然政策红利优势明显,但如何实现仍然是困扰县内小微企业的问题。
我担心这个政策是不正确的。县内小微企业管理部门涉及经济和信息局、农业发展局、商业局和服务局等。单一的权威部门很难阐明小微企业的整体情况。“人人负责,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影响了企业利息补贴等政策的准确实施。此外,该县商业环境发展不平衡,小微企业担心政策执行路径过长,执行效果不佳,可能导致政策执行失误。
第二,很难获得保证。长期以来,县域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并不突出。以一个县级市为例,约80%的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品,而辖区内只有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实收不足5000万元,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担保需求。自成立十多年以来,由于资金少、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等因素。,担保公司主要侧重于政策性下岗失业担保,杠杆率低,担保业务萎缩。目前,小微企业处于赔偿诉讼期,几乎停止办理担保业务。因此,当地小微企业担心担保机制不完善,无法解决担保问题。
三大担忧融资难改。受县域小微企业缺乏管理、信用、信息和抵押的制约,在考虑风险的基础上,“不愿放贷”甚至“懒贷”的惯性还会存在一段时间。硬评估机制和“懒贷”共振抑制了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银行服务创新主要集中在结算和服务效率上。企业偿债和贷款投资更倾向于有抵押品的高质量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下沉缺乏政策支持,导致部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数量和余额下降。在现有条件下,县域难以出台优惠的融资政策,小微企业也难以改变对融资困难的担忧。
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主动有效地推动政策的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配送服务”改革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变粗放为精细,不断优化政治经营环境和经营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三山”和“三门”问题。建议政府、人民银行等机构自上而下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找基础、把握需求、搭建平台、共同支持等措施,逐步解决融资问题。监督和跟踪“六项措施”和相关部门具体政策的落实情况,缩短政策落实的路径,尽快使减免税费和金融支持等政策惠及小微企业。
加快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县域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地方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的作用。地方政府应吸引有能力的法人机构积极参与注资,增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切实落实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建立银行与承包商的合作机制。融资性担保公司应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银保联动,扩大担保杠杆系数,为银行分担风险,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任。建议在县城设立再担保分支机构,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进行再担保,分散担保风险,提高担保公司的积极性。
加强金融服务渗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评估机制,出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评估激励政策指引,在银行业机构建立尽职和豁免、容错和纠错、激励和约束的灵活评估机制,重新激发银行管理者和信贷人员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在偿债金融业务中,银行应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风险指标的容忍度,适度放宽抵押品限制,构建差异化信贷模式。它可以推动基于“信用”、“信用+抵押”、“信用+他人”的信贷扩张创新模式,使小微企业摆脱对抵押品的依赖,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金融政策,让小微企业真正享受金融政策红利,逐步摆脱融资困难和昂贵的问题。
标题:县域小微企业有“三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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