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89字,读完约3分钟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区要建立“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机制,“原则上所有处置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僵尸企业”的债务处置有一个时间表,这增加了加快“僵尸企业”清算的新措施,而供应方的结构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丧失自我发展能力,必须依靠政府补贴或银行展期贷款等非市场因素才能生存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不产生效益,但仍然占用土地、资金、劳动力等必要资源,严重阻碍了新技术、新产业和其他新动能的增长。
对付“僵尸企业”不是简单的减法。数据显示,中国申请和审结的破产案件数量从2015年的3568起和2418起分别增加到2017年的10195起和5712起。“僵尸企业”在破产清算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处置力度仍有待加强,最困难的是债务处置。“僵尸企业”背负着相当大的银行间拆借和银行贷款,拖欠着许多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甚至涉及到大量员工的欠薪和安置。应维护员工、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应忽视产业链的稳定性,并应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债务处置的复杂性也导致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困难的恐惧,导致一些地方在处理“僵尸企业”时缺乏信心、措施少、步骤不切实际。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是“突破”、“确立”、“降低”。“破”就是大力打破无效供给,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要出发点,推动产能过剩的解决。如果“僵尸企业”不退出,产能过剩的矛盾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的结构调整和权力转换就难以实现。现在,“僵尸企业”一手抓着债务处理的鼻子,一手拿着时间表,一手拿着政策方案,任何一方都没有理由“拖延”。
时间表已经明确,任务书也已经制定。企业和地方不能再打“小算盘”。过去,一些地方和企业集团认为,摘牌“僵尸企业”不仅会影响上级单位的绩效考核,还会引发人员安置纠纷。“维持现状”对他们来说更具成本效益,所以可以推迟。现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的范围、时限和流程已经确定,第一批名单将在三个月内确定,所有处置工作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这迫使各方统一认识,采取行动,不仅要制止“输血”,还要迅速“止血”。
在绘制了路线图之后,政府和银行应该大胆地“放弃他们的生命”。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关联企业贷款展期、新贷和担保条件,禁止给予金融机构特殊监管政策支持,禁止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维持“僵尸企业”的存在...这一系列组合拳划出了一条红线,避免了“僵尸企业”被“输血”无限期地“更新”,迫使它们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资产,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我循环或彻底破产。为了加快“僵尸企业”的退出,有必要开前门,堵后门,让“僵尸企业”想退出就退出。无论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破产资金融资机制,还是支持有效的土地再利用,都为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进行债务处置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处方开了,药也介绍了。利益相关者不是执着于缺陷,而是不断重生?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势头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有效地分配资源,以支持高质量的发展。打破处置“僵尸企业”的僵局,加快“僵尸企业”的清理,使空培育新动能的空间更大、环境更好、资源更丰富,中国经济也将释放出更强大的动力。(鲁亚楠)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标题:人民时评:处置“僵尸企业”要戒拖延症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12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