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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木东
根据保理专业委员会的数据平台,2017年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量达到2.15万亿元,同比增长25%。2018年上半年,中国银行保理业务达到1.17万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8730亿元,与去年持平;国际保理业务量446亿美元,同比增长14.84%。
该数据于10月16日在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暨《中国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17)》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黄润忠在会上表示,保理业务作为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的业务,近年来呈现出稳步发展、逐步复苏的趋势,但仍存在三个亟待改善的不足,包括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科技支撑能力有待加强、产品创新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银行保理业务是指债权人(如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在此前提下,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和坏账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蔡东表示,在当前中国经济寻求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保理业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密切关注国内经济发展和政策红利,为保理行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动能;二是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为保理行业发展提供新机遇。同时,蔡东强调,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保理行业应实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解决融资问题;二是坚持行业客户,服务供应链融资;第三,坚持利用科技和金融创新,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我国银行保理业务虽然有很好的发展机遇,但仍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其中法律制度的缺失尤为突出。
黄润忠表示,长期以来,中国保理业务没有专门的法律体系。随着《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和《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保理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得到了弥补,但行业监管文件在司法审判中尚未产生法律效力,保理业务的核心法律问题尚未解决。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保理下应收账款转让的法律性质通常被界定为债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分散在《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中,但这些规定并不十分适合保理业务的实际情况,无形中增加了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保理业务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国银行协会积极组织专题调研,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保理合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建议和要求,并提交最高法院,得到最高法院的高度重视。在后续工作中,中国银行协会将继续与最高法院保持密切沟通,有效推动最高法院出台保理业务司法解释的相关工作。”黄润忠说道。
在谈到下一阶段的创新重点时,浦发银行副行长王新浩表示,在现阶段,随着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兴起,银行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基础交易的各种信息,从而使银行在更有利的条件下使用保理等产品。通过对核心企业及其上游和下游供应链的总体评估,使用了灵活和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依托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移动互联网、api等新的科技手段,以封闭的运营模式为供应链生态的所有交易环节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拓展利润提升和风险防控的新局面。保理业务作为一种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开源特性在各金融同行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如双保理、再保理、保理风险参与等多元化合作形式。同时,在国家相关经济政策的指引下,我们将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实现创新发展,最终实现业务发展和民生受益的双丰收。
标题:中国银行业协会:上半年我国银行保理业务量达1.1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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