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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去杠杆化取得了成功,但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隐性债务问题仍值得警惕。专家表示,金融机构应做好甄别工作,依法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并遵循市场化原则。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要摸清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水平,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强化地方政府对非法借贷的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地方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去杠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15年开始,中国提出去杠杆化,并在2016年做出了各种安排。它在2017年确实发挥了作用,并在2018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李阳认为。
李阳认为,中国从去杠杆化到结构性去杠杆化再到稳定杠杆化的政策调整更加理性、更加现实、更加可持续。“去杠杆化应考虑国情、经济发展阶段、金融结构、节奏以及各种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当前稳定的杠杆政策有利于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和金融问题。”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去杠杆化进程第二季度报告显示,实体经济部门的杠杆率略有上升。第二季度末,整体杠杆率上升0.6个百分点,基本保持稳定。金融杠杆率回落到2014年的水平,金融监管的加强促进了金融业加速去杠杆化。
特别是,地方政府去杠杆化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上述报告,地方政府的显性杠杆率在2014年达到23.9%的峰值后开始下降,现已降至19.4%,比峰值低4.5个百分点。更显著的变化是地方政府隐性杠杆水平的下降。首先,以融资平台和购买力平价为代表的政府隐性债务余额增长率大幅下降;第二,主要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的增长率大幅下降;第三,影子银行作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资金的重要来源,其绝对规模大幅下降。
去杠杆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招商证券(600999,诊断)(港股06099)宏观分析师谢看来,目前的目标非常明确。首先,强化去杠杆化的方向;第二,稳定宏观杠杆率。在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下降的背景下,去杠杆化与稳定宏观杠杆率并不矛盾。根据现有数据,去杠杆化将持续到2019年年中。
隐性债务值得警惕
专家认为,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会使地方政府再次开始增加杠杆,尤其是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隐性债务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我们应该提高警惕。
事实上,由于对地方政府融资的强烈需求,非法借贷充满了诡计。例如,新纪元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例如,通过ppp项目融资、政府引导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对地方融资平台融资功能的监管限制已经被打破。”
潘向东表示,非法借款不仅增加了我国地方政府的显性债务,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的透明度,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杠杆率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水平,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转化为金融风险,提高了金融不稳定性和不良贷款率,导致金融风险和金融风险交叉感染。
对金融机构而言,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行业分析师王伟(601328)(港股03328)认为,要认真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坚持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双管齐下”,通过地方债务投资满足地方政府融资需求,通过市场化融资工具满足国有企业正常合理的融资需求,坚决遏制地方隐性债务。
"金融机构必须从四个方面审视地方政府融资."东北证券固定收益与大金融(000686)首席研究员李勇认为,首先要确定贷款额度,与平台公司讨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实施部门要提交人大预算。二是在预算环节,要审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纳入当前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计划。第三,在实施阶段,有必要考察政府是否遵循了先包括预算后采购的顺序,以及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第四,在审查平台公司时,首先要审查平台公司是否注入了禁止注入的资产,如公益资产;其次,要考察平台公司是否有实际的经营能力,能否产生持续的现金流。如果不能产生持续的现金流,就要关注平台公司是否有转型计划来保证贷款回收。
兴业银行(601166)首席经济学家鲁正伟说,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什么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地方政府融资项目?一方面,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提供者,必须遵守金融监管政策的要求;另一方面,项目本身符合与地方政府融资相关的财务纪律要求。
建立和完善地方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监管,防止金融和金融风险交叉感染,必须明确监管责任,尽量避免监管重叠或缺失,明确监管之间的界限。”李勇表示,为了防止金融与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可以降低金融网络中的金融相关性,使系统具有更好的金融共享和分权功能。
关于未来监管的重点,潘向东认为,首先要找出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水平。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加,“开大门,堵偏门”,禁止各种非法担保和变相债务。二是加强金融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逐步引入金融与金融交叉风险的综合解决方案。第三,加强地方政府对非法借贷的问责。第四,加快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化开放,推进平台企业市场化转型。
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地方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潘向东认为,要建立金融供给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机制,避免过度借贷,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机制和一些高负债地区的应急预案,避免地方债务风险恶化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风险跨地区、跨领域扩散。
最近,有八家金融机构因向地方政府提供违反法律法规的融资而受到处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相关通知中表示,高度重视金融与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依法追究相关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责任,对遏制非法借贷、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具有积极意义。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的地区和金融机构,经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核实处理后,将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张(601988)(港股03988)认为,要防范地方政府金融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串联,必须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的责任。“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增长。这些机构扎根于当地,与当地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要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股东和股权管理,同时明确地方政府与地方金融机构的关系,防止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机构。”
标题:专家建议建立金融供给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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