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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将不可避免地污染环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隐患。1月21日,记者获悉,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提前发布相关通知,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以防止火灾,保卫蓝天,让市民呼吸新鲜空气。根据《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工厂、仓库。木材、油料、粮食、薪柴、草等物资的存放场所及其周边100米以内;车站、机场、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教学区等公共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在林区及其周围500米范围内,在苗圃、绿地和草坪上;国家、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及其周边200米以内的区域;楼梯、走廊和其他公安机关禁止的地方,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规定,除婚丧嫁娶外,任何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环城高速公路内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表演活动。春节期间,首都还将加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安全管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首都还公布了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热线电话:12345和110,并倡导环高速公路以外的市民和单位在节日庆典活动中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或采用电子鞭炮等环保手段,弘扬平安、和谐、节俭的节日传统,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新闻记者赵睿)
标题:春节期间,银川的这些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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