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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计划操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近年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18年6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规模总计25.91万亿元,其中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4.92万亿元,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0.83万亿元,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约1600亿元。自2016年以来,中国证监会不断完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监管制度,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合规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行业合规风险控制意识增强,盲目扩张业务、忽视合规风险控制的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证监会就资管业务新规征求意见对证券期货私募资管业务进行系统规范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颁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按照要求积极推进股票业务和产品标准化。

此次征集的资产管理业务新规,是在系统整合当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吸收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在私募股权管理业务风险防范领域的有效监管经验,系统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管理业务,拟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规则发布实施。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新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定大多是中国证监会自2016年以来发布的政策,依法全面严格监管,政策连续性强,部分指标与《指导意见》对标后的现行监管要求相比略有放松。总体而言,有利于证券期货机构股票资产管理业务平稳过渡,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机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业务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风险。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统一监管规则,促进公平竞争。第二,基于有效整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三是细化指标流程,提高可操作性。第四,增加规则的灵活性,确保平稳过渡。

标题:证监会就资管业务新规征求意见对证券期货私募资管业务进行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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