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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更大范围内复制和推广新一批23项改革措施,加大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激励力度,培育新的发展动力。其中,建议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资种子和初创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以根据同期投资本金和商业贷款利息,同意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
近年来,地方政府设立了政府股权基金(或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作用,通过股权投资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促进产业发展。
11月9日,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展恒财富管理联合发布的政府引导基金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0月,中国共有204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筹资规模为3.7万亿元,筹资目标规模为11.8万亿元。
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主任唐川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提出政府股权基金支持中小科技企业不仅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前沿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市场角度稳定就业的总体战略,符合《国务院关于当前和今后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
唐川认为,从金融技术的角度来看,允许“创业团队按照约定的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实际上是对基金业协会“一刀切”的“清仓清债”限制的一种调整,也是政府和市场资源配置模式的优化。
唐川指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虽然中央政府和各金融部门提出了全面扶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战略布局和实施方案,但无论是救助资金还是国有投资的支持对象,都主要是上市民营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民营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仍以银行信贷支持为主。然而,银行在实施小微企业信贷政策时,仍然难以跨越传统的信贷标准。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和融资困难问题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
唐川表示,动员政府资金全面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是地方财政的一种创收方式,也是对当前小微企业的一种“雪中送炭”。同时,其“回购”股权投资模式可以使初创企业更灵活地使用资金,调整发展战略。此外,中央政府为政府股权投资基金设定的战略投资方向,也可以促使创业型企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朝着更符合国家总体战略的方向发展。
标题: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达3.7万亿 为初创期科技企业注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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