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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获得“标准土地”并在三个月内开始工作
从获得一块土地到开始建设需要多长时间?“三个月!”经历过这一过程的浙江启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柏林非常惊讶。“花了近两年时间,通过收回土地、批准手续和正式开工建设,才建成了一家工厂。”在新形势下,企业建设速度加快,得益于浙江省近年来的“标准地”试点改革,不仅提升了政府工作效率,也促进了经营环境的不断优化。
什么是“标准土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周正宇率先进行了“标准地”试点改革,他介绍说,“标准地”是指按照建设规划、能源消耗、环境、投资强度、每亩税收等一系列标准出让的建设用地。
“标准土地”和过去上市出售的土地有什么区别?2017年8月31日,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浙江启久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标获得该地块后,发现“标准地块”改革后,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许可证均得到了政府的帮助。“过去,规划建设、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许可证。不管是谁干的,都是他干的。”张柏林说:“如果你想得到土地的‘出生证明’,你必须经营十几个部门,涵盖各个章节。你不能在半年内下来。”
改革后,不仅取得许可证快,而且土地审批效率也大大提高。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浙江省实行“一窗受理”,即“一窗咨询、一窗收款、一窗发货”,建立了“专业代理、网上综合管理、中介快捷管理”的工作机制。不久前,漳州江山市一家赢得60亩“标准地”的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一窗受理’,标准地从申报到建设的时间缩短了,比常规审批时间缩短了近90%。”
“标准地”改革还公开列出了项目投资过程中政府监管的内容,清单监管让企业放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0万袁牧,土地产出≥600万袁牧……”这是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标准土地”的公告。与以往相比,本次公告增加了“土地产量、土地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环境标准”等四项指标。
“企业在取得土地之前已经知道土地的使用要求。这些前置指标不仅提高了土地出让过程中的业务选择能力,还能集约利用土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政府监管部门的透明度。”周正宇介绍,“目前,德清已出售1356亩标准地。”
浙江省“标准地”试点改革后,企业建设速度加快,经营环境不断优化。在台州温岭,第一个按照“标准用地”模式报批的工业项目——浙江范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风力发电机组,从备案到获得建筑施工许可只需12个工作日;在绍兴,政府把“标准地”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全市公开出让了52个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占地面积1933亩。(记者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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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浙江:拿到“标准地” 仨月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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