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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预付卡应该在营业结束后退还吗?回来!几天前,南昌一家海鲜城在关闭后拒绝退还两张消费者预付卡的余额,并被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定的一名公益律师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海鲜城将退还消费者卡上的余额并承担罚款。

一旦预付卡售出,预付卡的金额不能退还,它们就成了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深受消费者的批评。因此,预付卡纠纷一直是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17年,江西省受理了2259起预付卡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洗车、健身、餐饮等服务行业。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两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其中一名消费者参与了“充值3000元给予500元”的促销活动。停业后,卡上余额为493元,公司拒绝退款,理由是“493元是礼金,根据规定是不能退款的”;另一位消费者的信用卡余额也被商家拒绝退款。

负责诉讼的公益律师王庆告诉记者,法规不能取代法律法规。在这两种情况下,商家出于促销的目的将预付卡卖给消费者,消费者为了支付方便从被告处购买预付卡。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商家没有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仍然停业,导致消费者的消费目的落空,构成违约。

经营者不履行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要求退还服务费的要求被拖延了很长时间,并被无理拒绝,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根据《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户应依法将预付款返还给原告,并承担违约金。

据悉,这是江西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支持消费者退还预付卡的首例。下一步,江西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将与司法机关共同推进建立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届时,有望实现司法机关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之间的资源共享,以及消费者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互补,从而使消费者更有信心维护自己的权利。

标题:江西消保委打破“霸王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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