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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8月7日电(记者刘家华)近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安监局联合发布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了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工伤预防费是指依法在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中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以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防治培训等项目的费用。《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伤预防项目的金额、支出、预算管理、考核以及工伤预防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确保工伤预防费用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今年,广西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出近1200万元用于工伤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工伤保险政策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人民日报》(2018年8月8日,第13版)
标题:广西划拨近1200万元预防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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