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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园林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第一季度,该局与企业签订了四个协议进行认可、建设和采用,总面积18.3万平方米,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约5600万元,有效拓宽了生态园林建设的投资渠道。

据了解,在四个收养协议中,有三个是总面积为173,000平方米的非顶层支持协议。其中,宁夏黔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金丰区宁安街以东、路以南、清风街以西,共认定并采用了约2.19万平方米的城市公共绿地;中海红阳(银川)有限公司认可并采用金丰16路以北、金丰11街以西、金丰10街以东约14100平方米的城市公共绿地;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在兴庆区大新镇银通路南侧、何忠街东侧认可并采用了占地约13.72万平方米的格地湖公园。

认可183,000平方米绿地的建设和采用

据报道,所谓无顶支持协议是指企业除了规定的绿化任务外,无条件承认和采用城市公共绿地。在3年协议期内,绿地的建设、推广和维护均由企业免费投资。三年后,这些绿地将移交给景观管理局继续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10个认养项目的实施,为银川经济复苏和生态园林建设注入新的动能,通过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推动生态园林建设。(记者吴昊)

标题:认可183,000平方米绿地的建设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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