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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软件在网上养猪,一个身份证和一个手机号码可以注册一个账户,一个账户对应一个猪圈。一旦账户注册并充值,充值后的钱将成为应用程序中的一枚“金币”,通过循环养猪赚钱……”你相信这样的好事吗?宁夏灵武人焦某认为。他不仅直接投资了10多万元,还培养了554人下线,累计43.7万元。
2017年6月,焦加入并投资了陕西上润牧业有限公司的“爱上养猪”投资平台,该平台采用“网上虚拟养猪”模式,用户根据养殖认购方案进行投资,到期后根据不同的养殖方案返还用户16%-67%的本金和收益。用户也可以通过应用生成二维码,推荐离线扫描,离线开发,形成上下级关系。根据推荐下线的人数,用户分为六个等级:“猪白”、“猪新手”、“猪高手”、“猪精英”、“猪专家”和“猪大亨”。注册投资下线后,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级别获得直接推送收入和团队绩效提成。
焦某投资加入平台后,通过宣传公司相关信息、口头讲解等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了“爱心养猪”平台,并根据平台的投资模式培养了离线人员。经查明,被告焦某在网络传销平台上开发了9个线下层级,直接或间接554人,直接投资10.6万元,累计提取金额43.7万元。
灵武市法院认定,焦以出售“爱商养猪”投资平台为名,通过购买网上养猪推荐他人获得加盟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级,从推荐投资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回扣。直接或间接下线的人数已经超过120人,并且层级已经达到三级以上。他的系统中有领导和管理行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罪。焦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这是一种供述,依法从轻处罚。
4月16日,记者从灵武市法院获悉,该医院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罪手机依法没收;责令追回被告焦非法所得33.1万元。
一审宣判后,焦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改判。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焦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减轻了处罚。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记者王若英)
标题:灵武,一个男人,“网上传销”终于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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