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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买下它!买下它!”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商品直播”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一些混乱,如夸大产品功效,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在这方面,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我们应该警惕直播存在的法律风险。
“全网最低价”?要想受欢迎,你还必须害怕法律
如果网络红人或明星直播带来商品,为企业推销商品并赚取利润,他们推销的内容可能会受到广告法的管制。中国的《广告法》明确规定,最好的语言不应用于广告。根据这项法律,广告语言不得使用“最高级别”和“最佳”等术语。当主持人在现场直播中说出这些绝对术语时,就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在这方面,主持人在直播时应该注意自己的直播内容,不应该只受欢迎,而应该只得到好处,不受法律的约束。
此外,根据《价格法》,当主持人打出“全网最低价”和“历史最低价”的招牌,或编造原价、虚假折扣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但实际上未达到宣传效果时,属于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误导性价格条件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消费者所受损失的赔偿,赔偿金额应当增加到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消费者可以根据证据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或者向物价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货物翻倒,锚应该承担责任吗?
如果在宣传中提供虚假广告,主持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应根据主持人在每种情况下的法律角色来确定。
作为推广行为的主体,锚的作用并不独特。当其被定性为广告代言人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将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提供推荐或者证明的广告代言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广告是虚假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应根据上述不同情况来确定。
“自产自销”主播具有多重身份,除符合广告法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相关规定。这些主持人应该注意他们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一旦货物被“推翻”,就意味着承担更多的责任。具体责任应根据案例中反映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经营者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承担“三倍赔偿责任”;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承担“十倍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产品生产厂家和销售者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作为一种新的销售形式,具有多重身份的锚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分析锚在具体案例中的作用,并适用具体的法律。
直播平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中国对直播行业有一些规范。总的来说,直播平台需要遵守《网络演出业务活动管理条例》、《互联网直播业务管理条例》、《加强网络演出业务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网络直播业务管理的通知》。根据要求,平台应记录和许可、实名制认证主持人、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满足内容日志信息保留要求、注重隐私保护、建立信用评级管理制度
不同的直播平台也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以购物直播为例,直播行为主要依赖于电子商务平台。此时,主持人所依赖的直播平台是电子商务平台,主要受《电子商务法》的限制。平台经营者应当履行商品销售者资格审查义务,或者履行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而不履行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平台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建议
一方面,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是要及时更新平台规则,注重与消费者沟通,有效利用平台售后渠道,按照平台规则妥善处理消费者与运营商或主播之间的纠纷;第二,要做好审计检查工作,运用技术手段监控刷账单等欺诈性宣传行为,避免主播为了吸引流量而欺骗消费者甚至违法的行为;第三,要做好交易安全的宣传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规避安全监管的诱导交易、虚假交易、私下交易等行为;第四,做好信息登记、审核、管理和约束工作。同时,通过系统培训、规范评估机制和完善奖惩机制,强化网络主播的职业素质和规范意识。
另一方面,在现场直播时,主持人小组应充分了解作为主持人或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风险,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商品。(刘优雅尹志胜)
标题:如何不“翻转”直播带来的商品?法官警告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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