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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电视剧《我爱我的家》中的几张剧照被公之于众,葛优的神祗对位于宁夏固原市西吉县的火石寨景区提起了诉讼。
愚蠢!霍世斋收到了葛优的投诉
近日,宁夏西吉火石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称原告葛优诉被告宁夏西吉火石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权一案已经审理完毕。判决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葛优曾经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过季春生(两个混血儿),这个角色的特点是懒惰、欺骗、欺骗、吃喝。剧中角色全身放松地躺在沙发上的形象被称为“葛优烈”,这在2016年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词汇。
据了解,此次诉讼始于2016年7月22日宁夏西吉霍士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公共号码“霍士斋出版的《宁夏十大舒适之地——适合葛优烈》一文,并以原告的五幅肖像作为图片。文章中的大部分话是“活得太多不容易,所以最好是‘葛优躺下’。今天,城主推荐了一些风景优美、凉爽舒适的地方,特别适合“葛优躺下”等。,并刊登风景图片和景点介绍,包括景点地址、自驾游路线、门票优惠政策等。这五张照片都是电视剧《我爱我家》中原告的剧照,包括单人照片、多人照片和与其他人拼接的照片。这篇文章的阅读量是400。
被告!侵犯葛优肖像权
根据《判决书》,2016年7月22日,被告在其公开编号“霍士斋”中公布了10个舒适的地方,题为“宁夏最适合“葛优烈”。文章《度周末》以原告的五幅肖像为图片,利用网络热点和原告的知名度进行商业推广,其行为显而易见
在诉讼中,原告提交了百度百科《葛优》的印刷内容、公证书、公开号码的主题标识和所涉文章的印刷内容,证明原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肖像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并使用了原告照片上的被告账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复制、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肖像的权利。《我爱我家》中的“葛优烈”形成了独特的网络标题,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然而,当普通公众看到这种模式时,它不仅与戏剧和角色有关,而且不可避免地与原告本人有关。表演形象也构成了原告的肖像内容。即使这种模式已经成为互联网上的热点,商家也不应该将相关图片用于明显的商业用途。在本案中,被告在其公共账户中使用了原告的几张剧照,这些剧照与其商业特征有关。尽管上述方法并没有让网民认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商业背书关系,但它们仍然是商业性的。被告的使用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原告葛优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向原告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其中维权合理费用2万元。关于赔偿金额,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投诉金额较高,综合考虑了原告的知名度、被告的使用行为和游客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0条,被告被责令删除被告操作的公开号码“活狮斋”并于2016年7月22日公布,在判决生效后20天内,被告在《人民法院报》上就公开号码“huoshi⁃zhai”擅自使用原告的葛优剧照发表了道歉声明;声明的内容需要医院审核;被告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2万元,并支付其合理维权费用5000元,共计2.5万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同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葛优的其他诉讼请求。
补偿!名人照片不能随便使用
9月16日,记者在公开账户上看到霍世斋在公开账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给葛优先生的致歉信》的文章。文章提到,“由于疏忽,葛优先生的肖像权在网上的图片评论中没有被考虑,葛优先生在网上的照片被使用,给葛优先生的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我道歉,并真诚地希望葛优先生能理解。”文章说“这个教训将被吸取并作为一个警告。”西吉火石寨景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判决书的要求,《人民法院报》已经刊登了致歉信,赔偿金已经全额支付。另外,宁夏西吉火炬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葛优律师的来信后,立即删除了与公众号码相关的侵权内容。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你仍然可以在网上搜索“最适合《葛优谎言》的10个舒适城镇”。如果你累了,你应该“浪费”这个周末。陕西最适合“葛优烈”的10栋度假别墅。如果你累了,你应该“浪费”周末。武汉周边10家最适合“葛优列”的“虚荣”酒店都累了。为此,记者咨询了银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他告诉记者,如果在公开演讲中使用剧照仅限于介绍和评价电视剧,一般不会有侵权行为。然而,如果使用范围成为一种商业或表达包,它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如果它被用于商业和盈利,它很可能构成侵权。(记者张学梅)
标题:葛优状告西集火石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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