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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将率先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实现电子收费,这些地区将不再进行现场人工收费。昨天,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表示电子收费改革后,停车收费标准将保持不变。此外,电子收费停车场需要统一标记。

根据三种区域收费标准,停车仍保持不变

根据通知,改革后,本市道路停车泊位仍分为三类区域,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在大型社会活动期间,道路停车仍可分期收费。根据划分,本市道路停车泊位划分的三类区域是:第一类是三环路以内的区域和cbd、燕莎、中关村西区、翠微商务区等四个重点区域;二级区是五环路内一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级区域是五环路以外的区域。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三类区域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同。例如,对于停在第一类区域的小型汽车,白天7:00-19:00的收费标准是:第一小时内10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15元,不包括晚上19:00-第二天7:00,然后按2小时1元收费;二类区域白天收费标准为第一小时内6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9元,夜间2小时1元;在三类地区,收费标准是白天第一小时2元,第一小时后每小时3元,晚上两小时1元。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根据市发改委的要求,道路停车管理改革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各征收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今年新出台的“一次单位不收费”的停车收费政策,并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收费卡统一成橙色,要求所有地区清楚标明价格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改革后,各区道路的电子收费停车场必须在起止地点、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清晰标明价格标签或电子信息屏。

电子收费卡的背景颜色为橙色,内容必须包括收费对象、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包括计价单位)、不低于一个计时单位的收费、军车残疾车辆按规定免费等。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代收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区域位置、按《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的编号、停车位总数等。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价格标签应当真实、清晰,字迹清晰,标记醒目;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价格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本市道路电子收费停车场明码标价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各区必须执行这一明码标价要求,各区价格监管部门也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监控收费情况,上报停车年费收入

除电子收费停车场外,还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近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还要求市交通委和各接收单位。根据规定,收费单位的名称、停车场的位置、数量、停车位总数、收费期限、收费项目、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审批权限和文件编号以及接收单位的监督电话号码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不变

据悉,为顺利过渡此次停车费改革,我市交通部门还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政策执行情况、停车费年收入和停车运营管理支出情况书面告知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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