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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603000)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12月4日报道,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称,该镇陈世家村10名村干部因非法向辖区内26家企业收取23万元以上赞助费而受到处罚。
今年下半年,路桥区委第二检查组进驻新桥镇党委。在延长检查期间,几十张“赞助费”发票被送到时嘉陈村和xx企业,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赞助费是多少?为什么会有赞助费?赞助费去哪里了?检查组立即把线索交给了新桥镇纪委。
经过调查,在2017年重阳节前夕,新任命的时嘉陈村小组想好好看看,所以他们计划以这个节日的名义在村里举行一次隆重的敬老活动。你可以经营葡萄酒并给予补贴,你需要钱来做所有的事情,大概超过20万元。
村里的财政支出已经捉襟见肘,农村文化礼堂刚刚建成,综合管理中心刚刚装修,所以账户余额更加“缩水”。这位老人从哪里得到度假的钱?
就在村里的人都在为“不做饭”发愁的时候,村委会主任郑永玲在村里的班子会议上大胆提出:“我们村里有工业园区,有那么多企业。”按照每亩800元的标准,估计公司不会用村里的钱。”
对此,有人提出异议:“向企业集资是否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然而,面对郑永玲的坚持和“瘦”村的财政收入,村小组通过了提案,决定向村内26家企业按800元至1000元/亩的标准摊派收取敬老节赞助费。
为了顺利地收取大部分的赞助费,村里的团队把“责任”按照谁知道谁和企业谈得更好的原则放到了个人身上。你去企业的时候,也要带一张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保证一步到位。
最终,陈世家村委会向26家企业收取了23.468万元,将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账户的收入转入老年协会账户,用于发放老年人日的福利补贴,以及办理餐饮。
一方面,村队“变相收钱”,另一方面,企业“心甘情愿”付钱。是什么导致了“被打”和“被打”的奇怪现象?
一位“贡献”了20多万元赞助费5%的企业主透露,当企业在村里时,平时与村官接触最直接,许多小事都需要村干部的帮助和协调。因此,尽管知道这是一个不合理的收费,它只能尽可能地满足。“每个人都害怕说出来。”
“对郑永龄同志在党内给予了严重警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支部书记陈同志在党内给予了警告,对负有监督责任的原党支部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林宪寿同志在党内给予了警告,并向郑菊清等7名有关人员谈了谈话的处理情况。”当我得知他们是因为这笔赞助费而被“栽赃”的时候,企业主忍不住说:“检查应该进行到底。这对10个人来说不仅是一剂“醒酒药”,而且肯定是一个警告。”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台州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母亲式”服务,为企业提供情感温暖、行动关爱、措施周到、机制满意、关系无私的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但是,十个村委会向企业收取赞助费的行为与“妈妈式”服务背道而驰,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当时我觉得没有公款私用应该没有问题,所以我没有阻止村队收取赞助费。”面对一纸处罚决定,陈后悔了:“从小的角度看,这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从大的角度看,这是整个地区和整个城市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反面例子。这都是因为我通常对党的纪律和条例了解不够,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不能做出决定。后果是严重的。”
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查和破坏商业环境也是纪委的责任。不管案件的规模有多大,不管牵涉到谁,我们都会调查清楚,我们有责任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做“保驾护航”,建立一种亲新的政治和商业关系。”
标题:浙江台州:向辖区企业违规收取赞助费 10名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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