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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朱
通讯员曹佩如梁贵贤崔陈元
为使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理解和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黑龙江省绥化市纪委采取“五个学习”的办法,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
制度的确定性。根据挂牌要求,中共中央和绥化市纪委制定了学习贯彻新规定的工作计划,列出了时间表,并分层次、分步骤进行了实施。纪检干部要先学,坚持先学一步,深入学习,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做到管纪律的先懂纪律,管法律的先自律。领导小组重点学习,把贯彻实施《条例》纳入当前和明年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党中央理论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身作则,发挥好头雁效应。各支部要互相学习,开展专题讨论,写思想报告,抓好党性、党纪、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学习监督机制。
主题引用。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结合学习重点,突出主题和针对性,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总分行领导的相关讲话;组织听取和观看上级党课的指导;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举办专题讲座;银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开展专项党课指导。
信息援助。为保证全辖党员干部对新规定的深入理解和实践,中国人民银行绥化中支行专门编写了《新规定学习材料》手册,并分发给党员干部。
活动促进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在绥化市辖区内举办了以新《条例》为内容的书法展览;组织手机微信群趣味问答、新《条例》知识专题测试、新《条例》知识竞赛,以竞赛促学习;研究以新法规为主题的作文活动;分支研讨会等。
橱窗展示。全辖区充分利用办公环境开展会展学习;在《绥化金融信息》、《纪检监察信息》、《党群交流》等刊物上设立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条例》。
标题:以“五学”贯彻落实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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