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4字,读完约2分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提升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优质公司债券实行“即时申报、即时审查”,安排专人对接和专项审查,与NDRC“加快和简化债券审查程序”进行对比,适当调整审查政策要求。
通知还要求,在完善偿债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债券募集资金不得超过50%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所谓的优质企业,通知给出了七个条件。是否必须达到aaa的主要信用等级;;主要经营财务指标应在行业或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最近3年内未发生公司信用债券或其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持续拖欠本息的事实;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报告期内,财务报表不是由持否定意见或不能发表意见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优质公司债券,实行“一次审批限额、分阶段自主发行”的发行管理办法。在债券申报阶段,发行人可以统一申请每个债券品种的额度,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此外,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发行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自主灵活地设定每种债券的具体发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每种债券的规模、期限、期权和还款方式。发行人在报告阶段只能成立一个主承销团,并在每次发行债券时明确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根据通知,在优质公司债券申报阶段,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
标题:发改委支持直接融资 对优质企业债券实行“即报即审”
地址:http://www.njflxhb.com.cn//nxxw/12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