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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4日电(经济日报)记者佘颖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建议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在食品经营许可承诺告知制度无法在全国试点的地区,将食品经营许可决定的处理时限缩短至12个工作日。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的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申请材料的书面承诺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管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通知,各地要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限于销售预包装食品)、申请变更许可证(限于经营条件不变)、申请换发许可证(限于经营条件不变)实行通知承诺制试点。各地可以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扩大通知承诺制度的实施范围。通知还明确指出,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餐饮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无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经营项目。
在通知承诺不能履行的地区,通知要求许可部门将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从受理申请之日起缩短至12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6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许可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因地制宜,进一步缩短许可审查和认证时限。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试点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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