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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综合建设进行了部署,促进了三大平台的融合发展。

根据《意见》,司法系统应在综合建立实体、热线和网络的基础上,推进服务、监督和保障三大平台的整合,形成网上和网下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目前,我国大部分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实体平台,各省(区、市)都建立了热线平台。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网已初步实现互联互通。随着平台建设的发展,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不平衡、建设管理分散、便利性不足等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表示将在2018年底前推广。实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全国。各省(区、市)热线平台实现省级统筹,建立综合呼叫中心系统。省部级网络平台互联互通,部分地区建立了双语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司法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办理。整合将于2019年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基本整合,所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处理,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得以收集。到2020年底,精度将达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与国家政府服务平台充分整合和连接,通过大数据为公众提供准确、包容、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部印发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底实现全覆盖

《意见》要求完善三大平台的服务措施,做到便民利民。实行“一窗多做”,实现“前台统一接待,后台单独流通”。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推广“一键上网、便捷上网”服务,开通语音咨询、视频通话等功能。实现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的“掌上”和“指尖”处理。(记者魏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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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司法部印发意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底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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